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稍候,精彩内容加载中...... 野蛮天才 第一卷地球科学家 第一章神秘老师第二章谁是点心第三章恶斗白虎第四章生死一线 第五章智取强敌(上)第六章智取强敌(下)第七章黑龙魔晶第八章旖旎风光(上) 第八章旖旎风光(下)第九章冒险小队(上)第十章冒险小队(上) 第一卷地球科学家第一章神秘老师 (更新时间:2008-1-29:59:00本章字数:6129) 在一片茫茫的雪原上,凛冽的寒风没有丝毫的障碍,带着恐怖的魔音,无情地肆虐着。这里地处光明大陆的最北部,虽然正值盛夏,但满目间,依旧是白雪皑皑,一片荒凉,这块被人称作遗弃冰原的地域,的确是名副其实。 不过,若是细看,还是能在白茫茫中找到几处顽强的绿色,而在那些深绿色苔原的边上,则是一个个或大或小的,用冰雪和岩石堆砌起来的村落。这些村落的居民,正是快要被人类遗忘的种族—野蛮人。 相较于大陆上的其它种族,野蛮人先天的优势极其明显,力大无比、天生就有一定的抗魔能力、更是勇猛好战,这些使野蛮人天生就是出色的战士,并在第一次大陆战争中大放光彩,成为战场上的主力。 然而,也正是这些先天优势,限制了野蛮人的进一步发展,当人类、精灵、矮人等种族创造出强大的武技、魔法,制造出强大的武器时,只靠身体吃饭的野蛮人顿时处在了弱势地位,并在第二次大陆战争后,彻底战败,被迫迁徙到这块苦寒之地,艰辛地为生存而奋斗。 大人们的生存压力,显然还没有完全落到小孩子的头上。在一个中等规模的野蛮人村落里,一群小孩子正在热火朝天的玩着摔角游戏。 “加油!蛮牛!” “摔倒他!”一群少年围着两个正在摔角的同伴,大喊着为他们加油鼓劲。平时这些男孩子就喜欢用摔角这种看似游戏的方式,来确定谁才是众人中的老大。 而这次还有几个少女,在不远处注视着众人。这些孩子都到了情窦初开的年纪,眼见有异性注意自己,更是使出了吃奶的力气。希望能给这几个少女,留下自己身体十分强壮的印象。 对这些生活在遗弃冰原的野蛮人来说,强健的体魄和强大的力量,正是他们在这块土地上的生存之本。所以在异性面前,这些少年也本能地想表现出他们强壮的一面。 就在这片喧闹声中,一个野蛮人少年却静静地坐在一块大石头旁边,对身边玩闹的小伙伴视而不见。这个少年有一副标准的野蛮人脸孔,线条硬朗的面孔,加上略显粗犷的五官,让他看上去充满了阳光和开朗的味道。再加上野蛮人天生强健的体魄,要不是表情看上去还略显稚嫩,这个野蛮人少年还真有点地球上动作明星的味道。 不过此时少年两道浓密的眉毛微微皱在一起,似乎正在为什么事情烦恼。与此同时,他一面用手指在面前的雪地上划着什么,一面喃喃自语道:“到了这里应该怎么算呢?这质量和速度变化之间,究竟有什么关系呢?” 那少年苦苦思索着,浑没注意到其他同伴射来的怪异眼光,不知不觉中,他已经在面前的积雪上,划下了一连串的符号。 要是有地球人在少年身边的话,一定会为感到非常的惊讶。因为少年在雪地上,清楚地写出了加速度的变形公式:a=F/m。虽然这条公式在地球上算不得什么,但在一个野蛮人少年的手下出现,实在是有些惊世骇俗了。不过其他人显然不明白,这个少年画出的奇怪符号有什么意义。是以根本没人朝这少年多看一眼,而是继续他们的摔角游戏。 没过多久,众人口中的蛮牛就战胜了他的对手。在伙伴们崇拜的目光中,他得意洋洋地走到这少年面前,气喘嘘嘘地对他说道:“雷蒙,你怎么又一个人在这里发呆啊?快点和我们一起去玩摔角吧!” 在这条件恶劣的遗弃冰原,强壮的身体是野蛮人们活下去最大的依靠,所以对雷蒙这样静静坐着发呆的行为,无论是村子里的大人小孩,都很不以为然。 好在孩子中力量最大的蛮牛和雷蒙的关系不错,所以他才没有被彻底排除在孩子们的圈子之外。不过就算这样,雷蒙在小伙伴中间的人缘,也不十分好。时间一长,雷蒙在村子里甚至得到了一个“呆头鹅”的绰号。 “不了,你们去玩吧。”果然,正在喃喃自语的雷蒙抬头看了蛮牛一眼,淡淡地对他说道:“我要把这个问题弄明白。” “走吧,蛮牛!别理这个呆头鹅了。”跟着蛮牛过来的其他孩子,听了雷蒙的话后纷纷说道:“他的呆病一定又犯了,这样下去啊,迟早变成白痴呢!” “就是,雷蒙呆头鹅!”那帮孩子一面起哄,一面拥着他们的英雄—蛮牛,到别处玩去了。而雷蒙则还是一个人,呆呆地看着地上的公式,琢磨着自己最近学的知识。 时间过得很快,太阳不知不觉中已经开始西沉。雷蒙忽然抬头看了看天色,从地上站了起来,向村外走去。 “雷蒙,你去哪儿呀?”蛮牛在他身后高声问道。 “我去外边散散心,不用担心。”雷蒙回头答了一句,依旧不急不缓的走着。 当雷蒙离村子已经有一段距离时,他回头看了一眼,深吸了一口气,突然箭一般的向前蹿去。 若是有村里的大人在此,一定会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,因为此时雷蒙的速度,哪里是一个小孩子该有的?就算是村里速度最快的猎人黑豹,也明显不是雷蒙的对手,甚至,连遗弃冰原上以速度著称的风狼,都未必能有雷蒙现在的速度快。 而且,更为怪异的是,雷蒙以这么快的速度奔跑,按理该在雪地上留下更深的脚印才对,可看他身后,却只有两行浅浅的足迹,虽然还算不上是踏雪无痕,但只要大雪再下一会儿,恐怕真的无迹可寻了。 一口气跑出三十多里,雷蒙在一座雪山前停了下来,略微观察了一下后,向山壁的一侧跑了几步,然后轻轻跃入山前的一条深沟里。 “王爷爷,我来啦!” 尽管深沟里什么都没有,雷蒙却还是大声叫道。 “呵呵,小雷子,作业都完成了吗?” 一个苍老而飘忽的声音毫无征兆的响起,与此同时,深沟中出现了一团柔和的亮光,那光芒迅速地凝实变形,很快,一个须发皆白,穿着一身白大褂的老人站在了雷蒙面前。 “王爷爷,你好!”雷蒙恭敬地向老人鞠了一躬。 眼前的这个王爷爷,雷蒙认识他已经有四年了。早在四年前,也就是雷蒙九岁的时候,他父亲带他去感受打猎的气氛,没想到狩猎队遇到了大群风狼的袭击,小雷蒙在一片混乱中走散,不小心摔进了这个深沟,第一次“见”到了这位王姓老人。 通过四年来的了解,雷蒙渐渐了解到,这位老人名字叫做王守义,他并不是光明大陆上的任何一个种族,而是来自于天上的某一颗星星,不,确切的说,是老人的本体居住在某颗星星上。因为事实上,王守义并没有离开他的家乡,出现在这条深沟中的,仅仅是他的一个投影而已。 据老人说,他的家乡被称为地球,而他自己,则是地球上的一位顶级科学家,他研究的课题是宇宙超远程通讯,在四年前,因为一个巧合,他无意中打通了这条通讯通道,发现了这个未知的世界,而更巧的是,雷蒙正好无意中掉进了深沟里,给了老人一个了解异世界的可能,因为据老人说,他这条通道是固定的,只能接收到来自这条深沟附近的信息,而无法接触到其它地点,更无法完成任何的物质交流。 当雷蒙掉进深沟时,他被突然出现的王守义吓得半死,而王守义却是大喜若狂,他通过超级量子计算机的全功率运算,不到三个小时就分析出了雷蒙的语言结构,建立了一套临时翻译软件,从而开始了和雷蒙的交流,或者换句话说,开始了两个文明世界的首次交流。 这种交流,对双方来说都是受益非浅。对王守义来说,发现一个新的文明星球,尤其是这个星球上竟然有着多种智慧生物,竟然有着传说中的魔法,这一切,都深深的吸引着王守义,只可惜他现在还只能与这条深沟进行定点联系,只能让这个唯一知情的野蛮人小孩定期过来与他交流,在这里,他看不到这个异世界的全貌,也无法见识到雷蒙口中的魔法是怎么一回事。 而对雷蒙来说,王守义通过全息影像显示的高楼大厦、宇宙飞船、脉冲大炮,无不深深的吸引着他。而那些卡通动画,游戏画面,影视大作,更是让他沉迷其中。而有一次雷蒙偶然在一部电影中见,一对男女赤裸着身体抱在一起在床上打架。却让他看得面红耳赤,心潮澎湃。之后雷蒙更是一连好几天都梦到同样的情景,过了好几天才渐渐平静下来。 可惜老人口中不时冒出的瓦格纳分体结构、杨立民弱相互作用向量场、超介子震荡波函数这一系列的名词,雷蒙听得直如天书,为了能够真正学到另一个世界的知识,为了能够帮助王爷爷做出那件他一心想要的工具,雷蒙不得不从一加一开始,慢慢的接受王守义超时代的教育。 一转眼,四年已经过去了。经过四年的学习,雷蒙再也不是那个愚昧无知的野蛮人少年了,虽然因为整个大陆的科技水平落后,缺乏一个良好的学习氛围,但雷蒙的努力,还是让他学到了大量的现代化知识。不过,或许是因为野蛮人种族天性率直的关系,雷蒙学习一些现象型的知识总是很快,但那些原理性的学问,雷蒙却总是不易接受,所谓的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,指的就是雷蒙现在的这种状态。 当然,不管自己是否能够接受,雷蒙每次来上课,都是尽心把王守义所讲的内容记在心中,等回家后再仔细琢磨,几年下来,倒也被他攻克了不少难关。 而这一次,王守义要教给雷蒙的,是物质的导电原理。 导体、绝缘体、电阻、正电荷、负电荷……一系列地球孩子耳熟能详的名词,传到雷蒙耳中,却似天书一般,听得他云里雾里。 好不容易等王守义歇了口气,雷蒙立即问道:“王爷爷,刚才你不是说,水是绝缘体吗?怎么现在它又变导体了?” “纯净的水的确是不导电的。”看着雷蒙疑惑的表情,王守义耐心地解释道:“不过要是水中有了杂质,那它就会变成导体,和那些金属一样,可以让电流通过。而且水中的杂质越多,它的导电性就越好,你明白了么?” “这么说来……”听了王守义的话,雷蒙沉吟着问道:“村前小河里的水很脏,所以能导电,上次山克大叔就是打雷时在水里被电过。但村后山上的泉水很干净,所以泉水不能导电,对不对?” “唔……泉水也是能导电的。”听了野蛮人学生的回答,王守义连忙纠正他的错误。 “可你不是说干净的水不导电么?”见魔法师老师否认了自己的说法,雷蒙有些不服气地问道。 “我说的是纯净的水不导电!”听了雷蒙的话,王守义纠正道。不过他很快想到,和雷蒙解释纯净和干净又要费一番口舌,于是索性对他说道:“这样吧,你只要记得,所有的水都是导电的,看上去越脏的水,越容易导电就行了!” “我知道了……”虽然不明白,为什么会这样子,但雷蒙还是老实回答道。在向王守义学习知识的几年里,有许多问题雷蒙都是靠死记硬背,来记住对方所教的知识。毕竟对这个野蛮人少年来说,想要完全理解那么多科学知识,实在是有些为难他了。 见雷蒙这么回答,王守义满意地点了点头。虽然他也知道,有许多问题雷蒙无法理解。但在王守义看来,只要他记住自己所教的东西就行。至于其中的原理,雷蒙知不知道根本没关系。就象地球上的许多人,虽然会操作电视机。但要他们讲出液晶显示器为什么会出现图象,很多人也不能解释清楚一样。 然而王守义也知道,光让雷蒙对这些他没有兴趣的知识死记硬背,学习的效果是不会好的。看着雷蒙愁眉苦脸的表情,王守义灵机一动,连忙对他说道:“雷蒙,你不是说魔法师能放出闪电打击敌人的么?” “对啊!”听了王守义的话,雷蒙也是精神一振,快速回答道:“听说最厉害的魔法师,可以从空中降下闪电,把所有的敌人都变成焦炭!” 虽然雷蒙从来没有见过魔法师,但从大人那里得知,第二次大陆战争时,野蛮人大军就是因为敌人的魔法师,才会全军覆没的。所以在雷蒙看来,魔法师才是世界上最强的人。出于野蛮人天生的,对强者的尊崇,雷蒙对魔法师可说是非常着迷,甚至希望自己也能成为一个魔法师。所以听到王守义突然在上课时提到了魔法师,雷蒙也显得很激动。 “你想想看,要是魔法师在发出闪电前,先想办法用水弄湿一大片地方,结果会是怎么样的呢?”看着雷蒙激动的神情,王守义微笑着问道。 听了王守义的问题,雷蒙歪头想了一会,很就明白过来。只见他眼睛一亮,看着王守义说道:“这样一来,那些被弄湿的家伙就倒霉啦” “对了,你说得很对!”见目的已经达到,王守义笑着对雷蒙说道:“好了,下面是自由提问的时间了,有什么不明白的,你尽管提问吧。” “爷爷,我想问一下,为什么质量对加速度有影响呢?”雷蒙马上问道。 “这个嘛,其实很简单,只要根据公式就可以知道……”王守义通过全息影像,结合着他的说明,一层层的向雷蒙解释着。 在一老一少的问答中,天色渐渐暗了下来,王守义看了看手表,结束了这次的讲课,而雷蒙向老人告别后,轻松地跃出深沟,再次展示了他那惊人的速度,向自己的村落狂奔而去。 雷蒙现在的腿上功夫,也是得王守义所授,三年前,王守义不知从哪儿搞来一份呼吸心法,让雷蒙试着习练。说来也怪,这份在地球上无人能练出名堂,被认为是骗人气功的心法,在雷蒙身上却效果卓然,没练几个月,雷蒙就明显感到了自己身体素质的全面加强,而到了现在,雷蒙更是功力大进,早就不把遗弃冰原上的那些凶残生物当回事了。 回到了属于自己的小屋,雷蒙先是回忆了一遍今天学到的新知识,确定不会遗忘后,随便啃了几口冻肉当作晚饭,就盘膝坐在石头床上,开始练习那神奇的呼吸心法。 让自己的心情完全平静下来后,雷蒙一面调整自己的呼吸,让呼吸变得缓慢而悠长。一面想象着在自己的体内,有一道热流,正沿着一条特定的线路运行着。很快,雷蒙就进入了物我两忘的境界,完全沉浸在体内热流运转时,给他带来的舒畅感觉中。 此时在雷蒙的体内,那些热流已经在体内运行好几周。虽然因为造诣尚浅,在雷蒙体内还好些地方,是这股热流无法达到的。但雷蒙知道,只要自己继续努力,迟早有那么一天,这股热流可以在体内任何地方自由流动。 即便是现在只练成了一部分,雷蒙就已经强大到他以前想都不敢想的地步,而若是把这份心法全部练成,那时还不知会厉害到什么程度。对此,雷蒙深深的期待着,每天的心法修炼,他从没停止过,数年如一日的坚持了下来。 当热流再转过一圈后,雷蒙慢慢把它汇聚到小腹之中,然后缓缓睁开了双眼。起身活动了一下拳脚后,雷蒙才躺上石床,带着满腔的憧憬,甜甜的进入了梦乡。 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 以下是推荐时间,本书中,每章都会推荐一本超级好书,猛兽在此保证,不接受朋友的友情广告要求,所有推荐的作品,都一定是猛兽自己看过,觉得非常不错的精品! 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 第一推:《异界兽医》 看名字,似乎是个低俗小白文,但事实上这本书无论男女,无论雅俗,都适合看的,而且越来越精彩。 本书介绍了一个魔兽地位极其重要的世界,穿越到那里的兽医主角,成了唯一一位能替魔兽治疗,甚至改造魔兽的超级祭祀,主角自身实力,以及他宠物小弟的实力自然不断飞涨…… 单是几句话,难以概括出本书的优秀,不过,为了看这书,猛兽当时连班都没上,就窝在家里看vip了,貌似有近两百万字吧,而且到后面质量也没差,明显能有个完美的结局,难怪能成为起点07年的新人第一。 传送门如下 网www..com欢迎广大书友光临阅读,最新、最快、最火的连载作品尽在起点原创! 点击察看图片链接:异界兽医 第一卷地球科学家第二章谁是点心 (更新时间:2008-1-210:07:00本章字数:8518) (请大家放心,本书的更新,绝对不会影响到以老服人的写作的,不靠啥,猛兽存稿大把,心里不慌) 时间就如刮过冰原的大风,没有一刻会停滞下来。已经又有四次寒冷的冬季,光临过遗弃冰原了。在这四年里,雷蒙还是象以前一样,定时去王守义那里上课。在回到村子里后,则利用一切时间,复习学到的知识,练习王守义传授的内功心法。 不过令雷蒙觉得有些烦恼的是,最近两年中,王守义除了教他科学知识外,还会抽出时间,教雷蒙一些希奇古怪的东西。比如说《诡辩学》、《三十六计》、《厚黑学》等等,一股脑地给雷蒙讲了一遍。 对雷蒙来说,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,绝对比王守义之前教的科学道理,更要难懂百倍。毕竟那些科学知识,王守义只要求雷蒙死记硬背就行。而这些计谋,却要求他能做到活学活用才行。 这对雷蒙来说,无疑是一个巨大的挑战。每天王守义一讲到这部分,野蛮人少年就觉得头脑发胀,原来还算清晰的思路,立刻变成一团乱麻。雷蒙怎么也弄不明白,为什么有人喜欢用如此复杂的办法,来解决原本可以光明正大解决的问题。不过照王守义的说法,外面的人都是这么做的。雷蒙如果想保全自己的性命,就必须学习这些东西。 既然王守义这么说了,雷蒙自然不疑有他,努力跟王守义学习这些阴谋诡计。不过以野蛮人直爽的天性,让雷蒙学习这些东西,着实有些强人所难。王守义也知道欲速则不达的道理,每次教授时但凡雷蒙有一点进步,都对他大加赞赏。 而时不时能得到魔法师的夸奖,也让雷蒙的学习兴趣大增。这两年下来,虽然离王守义原先的设想差了不少,但雷蒙至少不是以前那个,可以任人用阴谋诡计陷害的野蛮人了。 此时的雷蒙已经年近十八,身材比四年前更是高大魁梧了不少。虽然在村子里,他不是块头最大的小伙子。但要是和普通人类相比的话,雷蒙的身材已经非常引人瞩目了。 而因为近十年的内功修练,让雷蒙无论是在速度还是力量上,都达到了一个极强的境界。只是当初王守义把这套心法传授给他的时候,只是说它能强身健体而已。是以就连雷蒙自己也不知道,他此时的实力虽然还没到天下无敌的地步,却也已经足够强大了。 当年的野蛮人少年,已经成长为一个体魄强健的野蛮人青年。再加上他充满了阳光气息的硬朗面孔,和脸上时不时流露出的憨厚笑容。就连王守义有时候也暗暗感叹,以雷蒙这样的长相和体魄,到地球上混个动作明星什么的,那是绝对没有问题的。 然而令王守义感到烦恼的是,因为他只能在山沟里和雷蒙联系。所以虽然科学家很想通过雷蒙,更多地了解这个神秘的世界。但却不得不让雷蒙留在这个小小的野蛮人村庄,接受他的教育。 好在在这四年中,通过大量的智能模拟运算。王守义总算明白了,为什么他只能在一个特定点,才能和这个世界进行联系的原因。这原因其实说来也很简单,就是因为通信点周围特殊的地形而已。 因为这种地形,恰好能将从王守义处发射的能量,集中到一起。所以误入山沟正好处于能量集中点的雷蒙,才能和他进行信息交流。经过王守义的计算,如果用特殊材料制造一个有特殊形状的接收器,也能达到同样的效果。 不过打造这么一个接收器,不但需要高纯度的金属,更需要精湛的技术,以保证接收器外形的精确。而以目前野蛮人的冶炼水平,他们显然不能达到王守义的要求。无奈之下,科学家只能把希望寄托在,据说是大陆上最好的铁匠—矮人们的身上。 喜欢生活在温暖地下的矮人,显然不会主动到这既寒冷又没有好酒的遗弃冰原来。所以前思后想的王守义最终决定,让雷蒙前往南方,想办法请一位优秀的矮人铁匠回来。让他帮忙打造一个接受器。 在王守义把这个想法和雷蒙说了以后,立刻得到了野蛮人青年的全力支持。因为按照野蛮人的传统,孩子成年以后,就应该离开村子,出去游历一番。眼看自己就要满十八岁了,雷蒙正为离开村子后,没办法再和自己的良师联系发愁呢。现在见王守义已经找出了,可以让两人在任何地点联系的方法。早就想出去见见世面的雷蒙,自然是十分地赞同。 于是在一个盛夏的清晨,雷蒙背着村民为他准备的食物,一个人出发了。 据说在遗弃冰原的南方,有许多人类的大城市。在那些城市里,居住着成千上万的居民。而许多矮人铁匠,也会居住在这些人类城市中。所以离开了村子后,雷蒙就一路向南方走去。 不过这遗弃冰原的面积实在太得吓人。就算雷蒙一路上基本都是小跑前进的,他也在足足二十多天后,才来到了遗弃冰原的边缘地带。 随着脚下的苔原渐渐变成了草原,雷蒙知道,自己总算是走出了遗弃冰原的范围。不过在经过这二十多天的跋涉后,雷蒙所带的食物已经几乎被吃光了。要知道野蛮人可都是有名大胃口,虽然雷蒙出发时带了不少食物,但现在剩下的,不过只够他吃最后一顿的了。 小心翼翼地把最后一块食物放进嘴里,看着空空如也的包裹,雷蒙有些郁闷地想道:“得想办法找点吃的,否则还没到大城市,恐怕就先饿死啦!” 然而这里已经是草原,和雷蒙熟悉的雪原环境大不相同。在对他来说,想要在这绿油油的草地上找到猎物的痕迹,实在是太困难了。在努力了一番没有收获后,郁闷的雷蒙只得继续向南前进。希望可以幸运地碰到一个村子或者几户人家,也好向他们要点食物裹腹。 当雷蒙翻过一个小山坡后,却发现出现在他眼前的,是一片阴沉沉的森林。只见无数高大的树木拔地而起,向着两边蔓延开去,根本望不到边。显然,这片森林的面积非常大,想要从两边绕过去,看来是不可能的了。 “嚯!好大一片树林啊!”看着那阴沉沉的森林,雷蒙没有一点危险的自觉,反而自言自语地叹道:“这些树长得又高又大,真是不错。要是村子附近有这么一片树林的话,大伙冬天就不用为木柴发愁了。” 因为一直生活在极北苦寒之地,所以这是雷蒙第一见到这么大片的森林。在惊讶之余,他也为自己作出前往南方的决定,而感到庆幸。要不是来到南方的话,也许雷蒙这个野蛮人,一辈子都见不到这么壮观的森林呢。 不过没过多久,雷蒙的感慨就被肚子的叫声打断了。摸了摸已经提出抗议的肚子,雷蒙决定加快脚步穿过这片森林,早点找到一个村庄,给自己弄点吃的。 于是这个初出茅庐的野蛮人小伙子,没有一点冒险者的自觉,就这么闯进了一个他完全不熟悉的环境中。好在王守义也曾经教过雷蒙,该如何在茂密的森林中,依靠观察树枝生长的方向、以及树杆上苔藓的分布,来判断方向的知识。所以在进入森林后,雷蒙倒也没有迷失方向。而是按照他原先的打算,一直向南前进着。 不过正是因为一直向南前进,所以雷蒙也越来越深入这片广袤的森林。虽然这森林阴森恐怖,而且在雷蒙一路上根本没见到任何动物。但对神经大条的野蛮人来说,他的感觉也仅仅是觉得不安而已,并没有感到有什么不对的地方。直到雷蒙在森林中见到一头巨大的灰狼,他才知道,原来森林中还是有生物存在的。 和雷蒙在遗弃冰原上见过的雪狼不同,这条灰狼除了颜色不同外,连个子也比冰狼大了许多。就象是凭空出现的一样,这头灰狼无声无息地出现在雷蒙前方的森林中。一双闪着绿光的眼睛,一眨不眨地看着饥肠辘辘野蛮人。 显然,和雷蒙一样,这条巨狼一定也是饿得狠了。所以一见到身材魁梧,看上去很是有些肉的野蛮人,立刻低声向他咆哮起来。与此同时,雷蒙也发现,大滴的唾液正从巨狼白森森的牙上滴落下来。看来这巨狼在见到雷蒙后,已经准备享受一顿美餐了。 然而让这巨狼大吃一惊的是,这个落单的人类在见到它后,并没有象其他人那样,慌慌张张地逃跑。而是欢呼了一声,然后站在原地,两眼发光地看着它。 “有吃的啦!”雷蒙正饿得前胸贴着后背,见到这么一条大狼后,立刻欢呼了一声。在饿极了的他看来,这条巨大的灰狼根本不是危险,而只是一大块肉香四溢,咬一口满嘴流油的烤肉而已。 自从练习了王守义教的无名心法后,遗弃冰原上的雪狼,也不知道被雷蒙吃掉了多少。所以当他见到了这条巨狼时,立刻习惯性把它当成了一份美味。要是按照野蛮人的习惯,在见到猎物后,应该立刻展开行动才是。 然而雷蒙在接受了王守义多年的教育后,象“谋定而后动”、“先思考都行动”之类的观点,早就被他所牢记。这条巨狼一看就不是普通的品种,所以虽然腹中饥火燃烧,但雷蒙还是想先观察一下对方。同时考虑下,该怎么样才能用最少的力气制服对方。 和冰原上的雪狼相比,这条巨狼显然不是个容易对付的家伙。虽然雷蒙的行为让巨狼很是意外,但它还是一张大嘴,向着对手发出一道风刃。 雷蒙正在考虑,如何向巨狼发动攻击,怎样做才能避敌人锋芒、以已之长,攻敌之短。却见到一道劲风从对方口中飞出,夹杂着地面上的落叶,向自己飞来。大吃一惊的野蛮人连忙一扭身体,躲过了这道风刃的袭击。 “魔兽!”感到一道劲风紧贴着身体掠过,从自己的毛皮上衣上割下几缕兽毛,雷蒙忍不住大声喊道。不过也是因为吃了这一惊,雷蒙野蛮人凶悍的本性被激发了出来。只见雷蒙突然以极快的速度向前冲去,在巨狼再次发出风刃前,就重重地击中了目标。 被雷蒙击中后,风狼比小牛还大的身体,立刻向后倒飞出去, “地一声撞在一棵大树的树杆上。这撞击力是如此地惊人,一时之间大树剧烈地摇晃,树叶如雷蒙家乡冬天时的雪花,纷纷飘落下来。 而那头倒霉的巨狼,则在被雷蒙击中时,就已经一命呜呼了。在知道自己面对的是头魔兽时,野蛮人本能地加大了手上的力度。以至于只是一拳,就把巨狼给干掉了。 “呼,这就是魔兽啊!”眼看那巨狼不再动弹,雷蒙凑上前去看了个仔细。虽然雷蒙以前也听说过魔兽的名头,但真的亲眼见到魔兽,这还是第一次。难怪他要凑上前去,看个仔细了。 在大陆上,除了普通的野兽外,还有许多天生就能施放魔法的魔兽。和普通野兽相比,这些魔兽实力更强、智力更高,也更加凶残。和其他职业的等级制度一样,在大陆上,人们普遍把魔兽分成十个等级,每个等级又分为上、中、下三阶。等级越高,就说明魔兽的实力越强。不过在现实中,人们所知的,等级最高的魔兽,只有九级。等级最高的十级魔兽,只是传说中的存在,根本没人亲眼见到过。 而雷蒙遇到的这只巨狼,其实在大陆上,它被智慧种族称之为“魔风狼”。是一种三级下阶的魔兽。这种魔兽只是长得象狼而已,其实和普通的狼并没有多大关系。魔风狼除了动作极快,生性凶残外,还能发出魔法“风刃”作为攻击手段。 一般来说,一头三级魔兽,足以和两个同等级别的战士对抗。一般落单的人类,很难能在遇见它们时全身而退。这也是这头魔风狼在见到雷蒙时,一心把他当场美餐的原因。然而也算是这头魔风狼流年不利,遇见了雷蒙这个修习内功的野蛮人,居然只在对手的一击之下,就一命呜呼了。 要是此时有别人在场,一定会为雷蒙强大实力所震惊。要知道能战胜风狼的人不是没有,随便一个四级职业者,就能在有所准备的情况下,干掉一头三级的魔兽。不过那是在事先有准备,而且经过一番战斗的情况下才行。象雷蒙这样,只是简单地一拳,就击毙了一头风狼的。恐怕在大陆上能做到这样的人,也不会很多。 不过此时周围无人,雷蒙又是第一次接触魔兽,根本不知道这魔风狼的实力究竟如何。所以雷蒙这原本能引起轰动的战斗,现在的结果,只是让他有一顿丰盛的美餐而已。饿了好久的雷蒙,用最快的速度将魔风狼变成了美味的烤肉,就地大嚼了起来。 “唔……这魔兽肉的味道还不错!”雷蒙边大口吃着烤狼肉,一边口齿不清地感叹道。只见他一面继续大快朵颐和,一面玩弄着一块手指大小,青灰色的晶体。这块漂亮的石头,是雷蒙在洗剥巨狼时,在其的脑袋中发现的。当时他只是觉得奇怪,不知道巨狼的头里为什么会有这么一块石头,所以才拿来把玩一番。 不过对雷蒙来说,狼肉的吸引力明显比这不能吃的石头要大许多。很快他就把手里的晶体扔到了地上,一心一意地对付起美味的烤狼肉来。然而一心想要填饱肚子的雷蒙不知道,被他象一块石头搬扔掉的,正是魔兽体内的魔晶。这魔晶只有二级以上的魔兽体内,才会生成。而且一定要魔兽是死于非命的,其体内的魔力才会在其脑中凝结成为晶体。 根据魔兽属性的不同,其魔晶中也蕴涵着不同属性的魔力。魔晶不但可以为魔法师提供额外的魔力供应,更可以被镶嵌在武器盔甲上,让原本普通的武器装备,也能拥有特定的魔法属性。 所以一直以来,魔晶一直是各战斗职业者梦寐以求的珍贵物品。有些高等级魔兽的魔晶的价值之高,更是不能用金钱来衡量的。就连刚刚被雷蒙扔掉的风狼魔晶,虽然在魔晶中只算是普通货色,但至少也值几十个金币。要是用来买肉的话,足够雷蒙这样的大胃口吃上几个月的了。 不过对雷蒙来说,他根本不知道这就是魔晶,所以只是专心地享受他的第一顿魔兽大餐。虽然他知道魔兽比普通野兽强大,但具体强大多少,却是雷蒙并不清楚的。所以在他看来,自己一拳打死这头魔风狼,也属正常情况。毕竟在遗弃冰原上,被雷蒙以同样方式干掉的雪狼,已经不计其数了。 填饱了肚子后,雷蒙稍事休息,继续向南面前进。然而没走了多久,雷蒙就又遇见了一头黄色的野牛。这野牛头上长着四根长角,肩膀的高度和身材魁梧的野蛮人差不多高。虽然看上去象是吃草的动物,但一见到雷蒙,就红着眼睛向他冲了过来。 “牛肉!”看着野牛向自己冲了过来,雷蒙高兴地大呼小叫。看来这头在其他冒险者眼中,惟恐避之不及的魔兽“四角狂牛”,在雷蒙的眼中,不过是美味的牛肉而已。 虽然四角狂牛无论是在体格还是力量上,都比雷蒙之前遇见的魔风狼要强了不少。但这种土系的魔兽,动作实在比魔风狼慢了不少。而且它所会的魔法,也不过是防御性的“泥土之墙”而已。所以虽然四角狂牛多捱了雷蒙几下子,但最终还是心有不甘地悲鸣了一声,重重地倒在了地上。 眼见怪牛倒了下去,雷蒙忙不迭地跑了过去,开始享受起进入森林的第二顿美餐。以前在遗弃冰原上生活时,雷蒙就特别喜欢冰原上的牦牛肉。所以现在见到这四角怪牛,自然也不会放过。 不过这怪牛实在太大了,虽然雷蒙已经放开了肚子猛吃,但最终只不过是吃它的半条前腿而已。摸了摸被撑得圆滚滚的肚子,雷蒙喃喃自语道:“南方就是好,食物那么多。要是村子附近有那么多食物,大家就不用天天出去打猎了。” 要是有人听到雷蒙这么说,一定会被他活活气死。事实上,恐怕在大陆上,也只有雷蒙一个人,猎杀魔兽只是单纯地为了填饱肚子而已。要知道能被称作魔兽,其实力要比普通野兽强了许多。要不是为了特殊用途,将这些魔兽当成普通猎物猎杀,实在是一件既危险又辛苦的事情。 不过雷蒙当然不会知道这些,在对着象小山一样的四角狂牛尸体感慨了一阵后。他又踏上了,向南方前进的征程。和之前不同的是,此时的雷蒙已经不急着离开这片森林了。先前雷蒙着急,是因为肚子饿没东西吃。现在他发现,这森林中不但有猎物。而且这些猎物还不怕人,会主动迎上前来。这对雷蒙来说,无疑是个天大的好消息。所以就算要在“食物”充足的森林中待上十天半月,恐怕雷蒙也不会有什么怨言的。 从来没有来过南方的雷蒙不知道,其实他现在身处的,就是大陆北部赫赫有名的费伍斯森林。在当地人的语言中,“费伍斯”的意思就是魔兽。换言之,这片占地广袤、阴森恐怖的森林,也就是魔兽森林。 在这片森林中,普通的野兽极少,反倒是魔兽的数量多得惊人。在这片几乎是横亘了整个大陆的森林中,除了象魔风狼、四角狂牛之类的普通魔兽外。据说还有等级更高,实力更加强悍的高级魔兽。这也是为什么费伍斯森林一直以来,都是个人迹罕至之处的原因。 一直以来,主动来到费伍斯森林中的,除了追求利益的魔兽猎人外,就是一些为了证明自己的实力的冒险者了。不过就算是这两类人,也不敢进入森林的深处。因为在费伍斯森林中,等级越高、实力越强的魔兽,往往生活在森林的越深处。 然而初出茅庐的雷蒙可不知道这些,他一面向南前进,一面把遇见的魔兽当成食物,一路上也不知道过得多么逍遥。在一向贪吃的雷蒙看来,只要这森林中有足够的食物,他才不在乎要在森林中行进多长时间呢。 在接下来的几天里,雷蒙还是象以前一样,一路上走走吃吃,日子过得逍遥自在。因为已经进入到了森林的深处,所以他遇见的魔兽数量激增,实力也有了很大的提高。也许这样的变化对其他人来说,已经是致命的。但对雷蒙来说,不过是在打猎的时候,需要多花点力气将猎物打倒而已。 雷蒙自己不知道,他这么一路行来,已经打倒了好几头五级的魔兽,十几头四级魔兽。至于象四角狂牛和魔风狼之类的三级和二级魔兽,则因为雷蒙已经进入森林深处,反而很难见到了。而被雷蒙扔掉的魔晶数量,也随着他吃掉的魔兽数量而增长着。按照现在的市价,雷蒙已经扔掉了价值几万金币的魔晶了。不过他本人对此毫不知情,还是快乐地向南方前进。 要是放在别处,一个人消灭了如此多的中高级魔兽,雷蒙早就被视作英雄了。然而此时只有他孤身一人,所以他这样的行为,根本没有其他人会知道。至于自己杀死的魔兽究竟有多厉害,雷蒙根本没有在意过。对贪吃的野蛮人来说,判断魔兽等级的标准,可不是它们有多强的实力,而是吃起来的味道怎么样。 在进入费伍斯森林的第十二天,雷蒙和往常一样,猎杀了一头会喷火的蜥蜴当晚餐。虽然这条全身长满了鳞甲的爬行动物,外表看上去的确不怎么样。但雷蒙知道,食物味道的好坏,和其的外表并没有关系。 果然,在烤熟了之后,蜥蜴肉浓香四溢、顺着风飘出好远。而当雷蒙咬了一口蜥蜴肉后,更是差一点连自己的舌头都吞下肚去。这蜥蜴肉实在是太好吃了,居然比雷蒙最喜欢的牛肉还要美味得多。唯一美中不足的是,这条蜥蜴实在是小了点,只有雷蒙的手臂长短而已。除去脑袋和又细又长的尾巴,能吃的部分也不是很多。但也正是这样,让这蜥蜴肉在雷蒙眼中显得更加珍贵了。 “味道真好,以后要多杀两条来吃吃!”雷蒙一面撕下一条蜥蜴腿,一面嘟嘟囔囔地说道。只是他不知道,这种火焰蜥可是五级魔兽,是一种极其罕见的品种。在整个费伍斯森林中,总数恐怕都不会超过二十条。雷蒙想要对抓几条来吃吃的打算,恐怕是没希望实现了。 就在此时,雷蒙突然发现,在前面昏暗的森林中,出现了两个绿油油的光点。在费伍斯森林中度过了十几天后,雷蒙知道,这样的光点肯定是一头魔兽的双眼。果然,随着那两个光点渐渐接近,一头全身纯白的魔兽出现在了雷蒙的面前。 “白老虎呀!”看清楚了这头白色的魔兽,雷蒙感慨地说道:“真是漂亮!”只见这头白虎,除了额头有一个黑色的闪电花纹外,全身上下没有一丝杂色。然而和一般老虎威风凛凛的外表不同,这头白虎身材娇小,不过只有普通的猎犬大小。要不是从它身上散发出的巨大气势,也许雷蒙就真把它当成一只大个子的白猫了。 那头白虎慢慢踱到离雷蒙十多步远的地方,冷冷地看着嘴里塞满了蜥蜴肉的野蛮人。令雷蒙觉得有些奇怪的是,他分明在白虎的眼中,看到了一丝轻蔑的神色。看来这白虎对自己的实力非常自信,根本没把雷蒙放在眼里。 “一只骄傲的老虎?”好奇地看着那头白虎,雷蒙一面把蜥蜴腿塞进嘴中,一面在心中暗暗想道。就在此时,似乎为了证明自己的实力,那白虎向着雷蒙大吼了一声。不过也许是它的个子太小,所以白虎的吼声听上去更象是小猫在叫。 “哈哈,真可爱!”听了白虎“呜呜”的吼声,雷蒙忍不住大声笑道。说心里话,雷蒙并没有把这只长相可爱的白虎当成敌人。加之他今天的晚餐也已经有了着落,所以野蛮人打算,只要这只小白虎不来惹自己,就放它一马。 然而雷蒙不知道的是,这只白虎虽然看上去娇小可爱,但却是七级中阶魔兽白雷虎。在大陆上,等级高于五级的魔兽,就已经非常少见了。而象这样等级达到七级的魔兽,就更是少之又少了。要不是费伍斯森林中,最近出现了一个更为强大存在,这只白雷虎可说是森林的主宰了。 眼见这个人类如此轻视自己,白雷虎勃然大怒。只见它向前一跃,和雷蒙接近到十步不到的距离。然后双目一瞪,一道闪电自白雷虎额头的闪电花纹中产生,直直向着雷蒙射了过去。 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 第二推:《魔法变》 这是讲述的是一位科学家流落到魔法大陆,以科技的力量理解并改进魔法,最终主角成神,明白了一个惊天秘密。 这本书和上次推荐的兽医,以及猛兽这本有相似之处,都是靠科技混异界,不过,相比之下,这本魔法变技术性是最强的,很适合理科专业学生看。 猛兽推荐这本,一个原因是很好看,很yy,而且比较特殊,不老套。另一个原因,则是当读到中后期时,那股莫名的感动,具体就不说了,大家看下去就知道了,本书已完本,大家可放心阅读。 传送门如下 网www..com欢迎广大书友光临阅读,最新、最快、最火的连载作品尽在起点原创! 点击察看图片链接:魔法变 第一卷地球科学家第三章恶斗白虎 (更新时间:2008-1-310:34:00本章字数:4799) “哇,闪电呀!”眼见一道明晃晃的亮光直射过来,雷蒙一面大喊大叫,一面闪身闪躲。虽然进入了费伍斯森林后,雷蒙也见识过不少魔兽了。但会发射闪电的魔兽,他倒也是第一次见到。 好在雷蒙在修习了内功后,反应速度大增。虽然闪电是在近在咫尺之处射出,但他还是拧身躲了过去。只是因为那道闪电,几乎是贴着雷蒙的身体掠过。所以因为静电的作用,雷蒙黑色的头发根根竖起,让他的脑袋看上去更象是一种背上有次的魔兽—脊刺兽。 只听见“噼啪”一声脆响,那道失去了目标的闪电,击中了雷蒙身后的一棵大树。几乎在是同时,那足有两人合抱粗的树杆开始燃烧起来。而此时的雷蒙根本不敢回头观望,生怕自己一个疏忽,就被对方的闪电变成一段焦炭。 和其他系的魔兽不同,雷电系的魔兽可是非常少见的。而因为闪电的巨大威力,和极高的速度,所以象白雷虎这样的魔兽,绝对是魔兽中最难对付的角色之一。而曾经跟王守义学习雷蒙,自然知道强大的电流,会给人体造成什么样伤害。是以在面对能发出闪电的白雷虎时,雷蒙收起了之前大大咧咧的态度,全神贯注地盯着离他不远的敌人。 那白雷虎似乎也没有料到,雷蒙这个大个子野蛮人,居然能在如此近的距离内,躲过它的电击术。面对这样的敌人,白雷虎也不得不重新评估对手的实力。一时间一人一虎就这么对峙着,谁都没有抢先发动进攻。 和白虎僵持了一会,一阵微风从篝火处吹来,把烤蜥蜴的香味,吹散到了处于下风的一人一虎身边。还没吃饱的雷蒙,在闻到了这诱人的香味后,肚子不争气地叫了两声。而那只突然出现的白虎,在闻到了飘来的香味后,在“呜呜”地叫了两声后,又是一道闪电向雷蒙射来。 不过上次白虎发动的突然袭击,都被毫无防备的雷蒙躲过了。而这次雷蒙早有防备,白虎发出的闪电想要击中他,就更是没什么可能了。眼见又一道明亮的闪电向自己射来,雷蒙只是稍稍一拧身,就从容不迫地避开了对方的攻击。 眼见雷蒙第二次躲过了自己的攻击,那白虎似乎十分生气。在向着他细声细气地咆哮了一声后,白虎的身体先是向后一蹲,然后猛然向着雷蒙扑了过来。 “哇,来真的啦!”眼见白虎向自己扑了过来,雷蒙一面大声嚷嚷,一面侧身闪避。在费伍斯森林中跋涉了十几天后,雷蒙早已经知道,这些魔兽的实力,绝对不能以它们的体形大小来判断。所以面对这头体形娇小白虎的这一扑,雷蒙没有一丝大意,而是全神贯注地迎接对方的攻击。 要知道在进入这片森林后,雷蒙虽然已经猎杀了不少的魔兽。但这头不大的白虎,却是唯一一头,让雷蒙感觉到有一股压迫感的魔兽。所以在白虎第一次向雷蒙发动了攻击后,他就没有一刻放松过警惕。 果然,那白虎身形虽小,但力量却是大得惊人。这一扑之势,居然比刚才从它额头射、出的闪电,还要快上几分。眼见白虎来势凶猛,雷蒙微微一侧身子,避开了对方的锋芒后。重重一拳击出,打在了白虎的肋部。 “嗷!”被雷蒙击中后,那白虎发出一声惨叫。几乎与此同时,身在半空的白虎狠狠一挥尾巴。雷蒙只觉得自己左脸一阵剧痛,就象是被奔跑的牦牛踩了一脚似地,让他的脑袋也有些晕晕乎乎的。 双方的这一回合,可说是不分胜负,都受到了对方的重击。那白虎在半空中翻了一个筋头,重重地落到了地上。而雷蒙则有些头晕眼花,后退了好几步后,背靠在一棵大树上才稳住了身形。 虽然在这次交锋上,看似双方各有胜负。但其实,还是雷蒙稍稍占了一点便宜。要知道他练习的内功,本身就有加快伤势痊愈的效果。所以虽然现在一人一虎,都为对方所伤。但只要战斗的时间稍长一点,雷蒙恢复速度快的优势,就能渐渐体现出来。 果然,当雷蒙让体内假想的热流,在头部运行了几周后。不但脸部没有那么疼痛,就头晕目眩的感觉也渐渐消失了。 而那白虎受了雷蒙的一拳,虽然从外表上看出什么伤势,但却是让它疼得不行。第一次遇见如此强大的人类,白虎此时已经完全收起了对雷蒙的轻视之心,把他当做平生的劲敌来对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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