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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文-另类的竞技=扑街?
稍候,精彩内容加载中...... 起点的书十几万本,竞技的书千余本,而篮球的书在竞技中占据了半壁江山。太多太多的经典横亘在我这扑街写手面前,甚至说不上沉重,我没有丝毫超越的压力。因为我知道那完全不可能。 货币获得仍,人比人得死,好在我还没有愚蠢到拿自己与竞技区的大大巨巨们相提并论,我认为能写出我心中的感慨,便算是对得起自己了。 竞技是什么?有什么样的内涵?又有着怎样光明或阴影?相信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理解,对于我这个扑街写手来说,理解绝对不敢在大家面前说得上深刻,我只是写出自己心中想说的话而已。在我看来,竞技或许不是完美的,有着太多太多的无奈,这里不是净土,世上压根也没有净土! 写竞技的另一面是很难的,这意味着会流失一大半的读者,而本身竞技的读者相对而言就少得那么可怜!我也像很多读者那样说过“只要有一个人看,我就会坚定的写下去。”尽管我发现这实在是一条说来轻松,走来艰辛的道路。如苦行僧一般守着一部注定没有产出的作品孤心造诣,这样的境界暂时还不是我能达到的。 但是我起码可以拍着胸脯说,我对得起自己,对得起支持我的读者朋友,一本45万字的篮球小说几乎可以包括所有竞技里能够发生的事,起码是我能想到的事(当然,灌水的就另当别论了),这应该不算一本太监了。我可以稍稍安慰一下自己:我完本了。 我承认后面的结局有些仓促,在构思和文笔上都没有达到我自己的要求,这不是我不认真,不想努力,而是实在码不下去了,守着一本没有任何收入的书枯坐在电脑前,抓着脑袋冥思苦想,但是很遗憾,没有灵感,我几乎是以一小时500字的龟速在前进着,尽管码出的2000多字只需要用2分钟看完,而我则需要在电脑前痛苦的坐上4,5个小时。 能将竞技写成名利场,我也不怕脸红的说,我写书不是为了单纯的娱乐,也不是为了让大家添堵(虽然有些章节被很多人看成是这样),我也是想得到回报的,既然这本书不可能有什么回报,那就完本好了。 写竞技这么久,最大的收获就是认识了一大堆同为竞技作者的朋友。而根据大家目前的情况来看,似乎竞技已经进入了冰冷的冬季,看不到任何希望,很多人都改变了题材。 作为一个扑街写手,我不敢奢望自己能逆天,因此我也不愿在竞技的冬天里依然守着雪花,因为我连棉衣都没有。 历史新书上传了,我也将离开竞技这个让人欢喜让人忧的题材,不是说我的离去有多么多么重要,只是想作为一个从竞技开始写作的扑街作者发点感慨而已。 最后,还是希望大家支持我的历史新书,这是一部很有趣的书。 在上传之前,先给大家来个新书试阅,欢迎大家多留书评,这周的精华还有很多没用出去的,呵呵 ~~ 侃汉 第一章倒霉透顶 最近有点烦。 带着满腹的牢骚,心不甘情不愿的关掉电脑,尽量不去想正在追看的那本TJ了一年才更新一章的鸟书,顶着头上的烈日骄阳,李瑾踏上了前往电影院的漫漫征途。 不去行不行?绝对不行!刘琳已经下了死命令,半个小时内赶到。李瑾非常明白,若是误了时辰,刘琳是绝对不可能效仿古人,来点“尾生抱柱”的桥段,反倒有可能出现血流成河的镜头。 男人若是怕一个女人,唯一的可能就是爱她,刘琳可是李瑾花了好几年时间,才借助一个月前的见义勇为追上了手。 这样的恋爱,在现在这个时代简直就像笑话。 但追到了手,李瑾才发觉自己追到的不是女友,而是领导。刘琳什么都好,就是脾气太大,爱耍小性子,似乎全世界都要围着她转。最可恨的是,现在两人确定关系才一个月,刘琳就已经给了李瑾四次“严重警告”的处分。 还有更难让人忍受的,这丫头不知是头脑过于单纯还是过于复杂,整天就爱看一些政治题材的电影,这让李瑾很受折磨。 三十分钟已经到了数秒的阶段,他才勉强混了个全勤。刘琳站在门口,面色已经不大和善。这丫头今天一袭红衣,似一朵娇艳欲滴的玫瑰,在川流不息的人群中,保持着相当高的回头率。 李瑾接过刘琳递给他的票,《XX社会》!在这一刻,他脆弱的心灵崩溃了:“琳大姐,你能不能不那么小白?醒醒吧,现在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,其他一切扯淡。”李瑾有点不明白,一个女孩子,怎么张口闭口就是口号,难道是搞政治的料? “又是这套,你这人真没劲,敢情你不是中国人?国家兴亡,匹夫有责,我一个女人都懂,你一个大男人,整天就知道嚼舌根。我问你,前一阵在体校练射箭练得好好的,怎么被开除了?你不是逢人就吹嘘你是飞将军李广的后代吗?”刘琳怒气冲冲。 李瑾对刘琳这种态度非常不满意:“口号就别喊了,那些学员都给教练送礼,我偏不送,就被穿小鞋,老子一怒之下不干了。这也是常见的现象吧,所以啊,别信那一套,平头老百姓过好自己的生活比什么都强......”李瑾越说越激动,一个月来的忍耐总得爆发一下。 “够了!闭嘴。”刘琳一把抢过李瑾手中的票撕成粉碎,扔在地上,红色的高跟鞋反复碾展,看得李瑾冷汗淋漓。 “整天都在抱怨社会,这电影不看了,我以后不想再见到你。”刘琳甚至连头都没回一下,径直奔向马路对面的车站。 女人生气是可怕的,可怕之处在于她会失去理智,以至于一辆疾驰而来的宝马她都没注意到..... 李瑾本能的冲上去一把将刘琳推开,接着便感受到一股巨大的冲击力,五脏六腑如排山倒海般翻腾,瞬间便失去了知觉......好车就是不同,马力十足,一击即中,不留后患。在解决掉李瑾之后,宝马车照惯堂而皇之地离开了,露出屁股后的车号,隐约现出几个0。 男人有时也会被爱情冲昏头脑,向来贪生怕死的李瑾一生中就冲动过两次,都是为了刘琳,一是上个月的那一个意外,结果是多了个领导;再有就是现在了,结果是领导又成为光杆司令。 “混蛋,你醒醒!”一个歇斯底里的女人尖叫声在电影院门口回荡着,手指甲划玻璃般凄厉的音色远比电影院里正在放映的一些所谓的“悲剧大片”更为惊心动魄:“我求求你,我保证再不对你发脾气。混蛋,怎么还不醒,我们不是说好要生则同衾,死则同穴......” ...... “琳儿安全了吗?这是什么地方?”李瑾艰难的睁开自己的眼睛,首先映入眼帘的是极为简陋的天花板。或许不应该称之为天花板,只是一些茅草而已。 极度的虚弱让李瑾的身子失去了知觉,在眼珠子的转动下,出现的是狭小的泥房,班驳的土墙,破烂的门板......门外还飘来一股羊粪的味道。 “你醒了?”门外走进一个瘦小的身影,手中捧着缺了一个大口子的泥碗。李瑾仔细打量了一番,这是一个六岁左右的小男孩,衣衫褴褛,那料子从未见过,似口袋所用的麻布但又不同。屋外的寒风透了进来,那孩子光着一个脚丫子,稍稍有点发抖。 看这模样,李瑾心中明白了几分:难不成老子搭上了免费的公交车,穿越了?不可能,世界上哪会真有穿越一事? “小朋友,这是哪里?”李瑾迫切的想知道答案。 小孩摇了摇头,似乎没有明白他所说的话,只是把泥碗捧到他面前:“已经昏迷了三日,想必身子虚弱,你还是少言语留些力气。”李瑾一皱眉:这家伙说话忒的费劲,小屁孩装什么文人? 再一看那碗里的饭食,像糠一样的糙米粥,清汤寡水,水面上漂浮着几片腐烂的菜叶,恶臭难闻。李瑾差点晕倒过去,这是给人吃的?李瑾有抓起碗扔出门外的冲动。这么一想,李瑾突然发觉身子已渐渐有了知觉,门外雪花飘飘,阳春白雪,漫天飞雪,西门吹雪......诗人的眼中看到的是浪漫,但李瑾是俗人,他的感观是:冷! 千疮百孔的土房完全不能抵挡凛冽的寒风,冷气从四面八方灌了进来,李瑾浑身颤抖,在空调里呆惯的他什么时候感受过如此恶劣的环境。他本能的蜷缩起来,这时他吃惊的发觉,自己的手脚貌似有点短小。定睛一看,完了,身子比旁边的小孩也大不了多少。 “残酷的现实。”李瑾脑海中闪过的第一个念头:我恨宝马,看这架势穿越到了古代。这下倒是没有人逼着看电影了。 随着身体机能的逐渐恢复,李瑾的脑袋也渐渐活泛起来,“前世今生”的记忆涌了上来,李瑾心中说不尽的悲哀:千穿万穿,也不带我这样狼狈的。前两年的穿越是王侯将相,宁有种乎,一穿一个准,谁要穿到中层干部家,都不好意思跟人打招呼;最近一阵大概乏味了,倒是兴起了从基层干起的风气,但不管怎么穿,总是有用之躯,秀才也好,医生也罢,总还有点专业技能。自己倒好,彻头彻尾一个放羊娃,从出生到现在,14年的时间,似乎除了吃奶的两年,便一直在放羊。 李瑾悲从心来,概叹苍天无眼,在萧瑟寒风之中,甚至有一死了之的念头,但转念一想:这一下就穿到了古代,要是再死一次,可不得回到“北京人”那时代?罢了罢了,迁就一下吧,蝼蚁尚且偷生,打死也不能去原始社会。 “小朋友,这是什么年代?”李瑾决定还是从眼前的小孩身上着手,先把时代搞清楚再作计较。 小男孩一脸迷惑,依旧是摇了摇头,只是捧着碗凑到李瑾嘴边。 那恶臭的味道让李瑾差点吐了出来,他强忍住那恶心的感觉,寻思着:既然是古代,难怪听不懂小朋友,年代之内的话语了,问话得直白一点。 真不知李瑾那“直白”的想法是从何而来的,古文竟能在现代文面前用上“直白”二字,大概也是李瑾的首创了。 “现在是什么年号?”想了半天,李瑾终于蹦出这么句直白的话,额上直冒冷汗,书到用时方恨少啊,语文课和历史课一向是他的“冬眠”时间,早知道穿到古代来,应该带几本书。 小孩依然是一脸茫然,沉默不语。 李瑾有点急了:“你们皇帝的谥号是什么?”也难为他老人家了,居然知道谥号一词,这也是在电视剧中学会的。 但小孩没看过电视剧,依然是摇头。 “你们皇帝姓什么?”李瑾的忍耐已经到了极限,要是小屁孩连这个都不知道,那不如去原始社会碰运气得了。 “刘。”小孩的回答终于让李瑾长出一口气。刘,这是哪个朝代呢?我想想,刘,刘备,刘邦,刘伯温......一个个名字随着各自在电视中的出场率浮现在李瑾脑中,最终他决定了:汉朝! “这汉朝也是,年号都没有一个,日历也不出两张。”李瑾满肚子怨言。 “先用点饭罢。”李瑾这才发现小孩子的手一直举在他跟前,这让他突然很难过,看着这个骨瘦如柴,脸有菜色的孩子,他不禁叹息:以前的穷人过得都是什么日子! 那闹心的饭食让李瑾望而却步,虽然饥肠辘辘,但那阵恶臭让李瑾实在难以忍受。不吃又对不起人家一片盛情。李瑾接过碗正盘算着怎么把这饭偷偷倒掉,却瞥见那孩子紧紧盯着这饭食,暗自吞咽口水。 李瑾心中一阵怜悯,把碗递了回去:“我不饿,你吃吧。”但那孩子摇摇头:“快些用罢,今日就这一点吃食了。”那孩子倔强的把碗推回给李瑾,尽管这难咽的吃食在他眼里如无上的佳肴。 李瑾感觉到眼中没来由的湿了,忙端起碗,屏住气喝了一口,那涩口的滋味让他差点喷了出来,但他强迫着吞咽下去,小孩脸上露出了笑容,这还是李瑾第一次见到他笑。 “还未请教你姓名?”小孩继续对着李瑾笑。他觉得跟李瑾在一起很轻松,他心里想:大概他不会像其他人那样把我当奴隶看吧? “我叫李瑾。你呢?”李瑾一边“努力”喝着糙米粥一边问。 那孩子说了两个字,却惊得李瑾呆若木鸡。满嘴的糙米喷将出来,喝到一半的泥碗跌落在地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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